海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電商準入條件
一、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。
二、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。
三、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。
四、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。
五、具有獨立的電子商務平臺,并按要求進行數據對接;有專業的平臺運營和技術維護團隊。
六、具有有效的《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》(ICP許可證),且業務種類為“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”或“互聯網信息服務”,電子商務平臺的ICP備案時間不低于1年。有ICP許可備案。提供電子商務平臺的名稱、域名及其標識。
七、電商入圍后與“海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”進行系統對接,通過數據接口及時進行商品信息推送,推送的商品要充足,不能無貨可供。
八、電商推送商品為電商自營商品,即有商品出入庫記錄等。電商推送商品還需有制造廠商或其指定的授權代理商(授權代理商須提供商品制造廠商授權文件)授權銷售的授權函。
九、電商推送到網上商城的商品為原廠原裝,全新正品,符合國家“三包”政策,支持貨到7天無條件退換貨。
十、電商推送到網上商城的商品價格不得高于自有電子商務平臺價格,不得推送針對政府的“特供”、“專供”商品,同時協助建設政府采購商品價格庫。
十一、資金支付方式符合財政國庫支付的有關規定,接受公務卡、轉賬等支付方式,支持采購人到貨驗收合格并收到發票合同后30天的賬期日。
十二、入圍電商在網上商城平臺交易須出具正規發票。
十三、入圍電商要具備海南全省范圍內的物流配送及售后服務能力。
十四、出現產品或售后服務問題的,入圍電商須在服務承諾及約定范圍內妥善解決。如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或產品廠商推諉質量、服務責任時,入圍電商須承擔責任并提供質量和服務保障。
十五、入圍電商應在海南省政府采購網站進行注冊及認證,并指定專人負責政府采購網上商城事項。
十六、入圍電商平臺同時應面向其他消費群體,消費者可以在其平臺注冊并進行網購,且電商平臺運營1年內有面向其他消費群體的銷售記錄。
專業從事電商入圍后系統對接,公采云系統,生成測試報告,協助聯調,業務聯系人:王經理,電話:15893889794(微信同號)